2010年中国美术学院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本科生招生简章
中国美术学院,前身为国立艺术院,创建于1928年,是国家文化部和浙江省政府共建的一所学科、专业齐全的综合性重点美术学院。学院位于浙江省首府杭州。浙江是中国经济、文化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座落于西子湖畔的南山校区和象山之麓的象山校区,安宁而美丽,是艺术学习和创作的胜地。现有造型艺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公共艺术学院、传媒动画学院、建筑艺术学院、艺术人文学院等6个专业学院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本科生。现有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50余人在此学习。
一、申请材料
1. 《中国美术学院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申请表》
2. 本人有效证件及其影印件(有效证件:港澳学生为本人身份证和往返大陆通行证,台湾学生为回乡证);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四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
3.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的学历证明及成绩单
4. 四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5.报名考务费(每类科目人民币500元),每生可报考2个部类。
二、报名时间
2010年2月20日至3月5日(除双休日)
三、报名地点
请将申请材料在申请期间面递至国际教育学院境外部办公室
四、考试主要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要求
1.考试日期:2010年3月13日-14日,各科目的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
3.考试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详见附表
4.限考杭州所在各校区所有专业
五、录取
1.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除参加我院举办的专业考试外,文化科目的考试请直接登录广东省考试中心网站www.ecogd.edu.cn
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联招办指定的各报名点现场确认和文化课统一考试。
2. 文化科目考试达到艺术类录取线者,根据专业考试成绩等全面考核,择优录取。2010年7月份寄发录取通知书,未被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2. 被录取的新生将于2010年9月入学。
六、学费
每生人民币15000元/学年【其中: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视觉文化)、艺术设计学专业每生6000元/学年】,报到时需一次缴清一学年学费,才能注册学习。住宿费按规定另外收取。
七、学制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本科生学制为4年(雕塑专业、建筑学专业学制为5年)。学院根据其被录取专业类别,安排进入相应部类与境内生共同学习。若不能按学院要求,完成学年学习任务,可按学年适当延长学制,学生在校最长年限为6年(雕塑专业、建筑专业学制为7年)。
八、入学事项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中国美术学院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如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条件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2、中国美术学院专业教学为基础和专业“两段式”教学模式。
3、造型艺术类、设计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专业基础教学部集中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院系(工作室)学习。
4、建筑学类(5年制)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进入建筑艺术学院基础部学习,第三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建筑艺术学院相关专业学习;建筑学类(4年制)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进入建筑艺术学院基础部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建筑艺术学院相关专业学习。
5、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后,具体分流方案见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的《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
中国美术学院网址:http://www.caa.edu.cn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zb.caa.edu.cn
九、毕业与文凭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所有课程成绩均合格并获得相应的总学分和必修课(包括毕业创作/设计和论文答辩)学分,体育达到学校要求准予毕业,将获得中国美术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书。同时,达到《中国美术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者将授予相应学位证书。
本简章的所有内容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美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所有。
十、联系方式
电话: +86-571-87164711,87164712
传真:+86-571-87164711
邮件:caaic@163.com
网址:http://gjxy.caa.edu.cn/
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9号楼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02
联系人: 王晓奋、高昕丹
附表:《2010年中国美术学院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本科生招生各专业(类)招生计划、考试科目、时间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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